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沧州市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5-06-05   来源:

(共计11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备案2项)
序号 省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审批(行使)层级 实施机关 监管主体 设定和实施依据 事项备注
1 省农业农村厅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行政许可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市政府(由市农业农村局承办)、县级政府(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行政审批局承办)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 省农业农村厅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行政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行政审批局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3 省农业农村厅 渔港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装卸审批 行政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渔业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渔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4 省农业农村厅 渔业船舶国籍登记 行政许可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渔业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渔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5 省农业农村厅 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行政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渔业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渔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渔业航标管理办法》
6 省农业农村厅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行政许可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乡级 市政府(由市农业农村局承办);县级政府(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行政审批局承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乡级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7 省农业农村厅 围垦沿海滩涂审批 行政许可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市政府(由市农业农村局承办)、县级政府(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行政审批局承办)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8 省农业农村厅 渔业船舶所有权、国籍、抵押、租赁登记及船名核定 行政确认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9 省农业农村厅 动物疫情(不包括重大动物疫情)的认定 行政确认 设区的市级、县级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10 省农业农村厅 土壤污染责任人对污染的农用地地块修复方案及效果评估报告备案 行政备案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11 省农业农村厅 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级、二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 行政备案 设区的市级 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一级、二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农办牧〔202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