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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问题农产品“一品一策”攻坚治理指导手册

发布日期:2025-09-09   来源:

鲫鱼

近年来,鲫鱼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波动较大,质量安全水平不稳定,需下大力气攻坚治理。具体治理方案如下。

一、重点药物

用药物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氧氟沙星

常规兽药是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

、重点时间节点

鲫鱼主要生产周期45月份投苗,次年811月份上市。

7—9月份是鲫鱼疾病高发期,用药风险高。

、养殖模式和风险分级

(一)主要养殖模式。鲫鱼主要为传统池塘稻鲫综合种养等养殖模式,其中传统池塘养是重点治理的生产方式。

(二)确定养殖模式风险等级。根据农业农村部2024年鲫鱼药残抽检及实地调研情况判断,2025年将水处理能力与高密度养殖不匹配、投喂量过大、残饵粪便不能及时处理、生产周期过短的养殖模式确定为鲫鱼质量安全高风险等级,其他养殖模式为鲫鱼质量安全低风险等级(以下简称“高风险等级”“低风险等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制定的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机制,对养殖名录内鲫鱼养殖主体确定风险等级。

、整治目标

2025年,所有鲫鱼养殖地区禁停用药物使用问题基本杜绝。每月合格率均在96%以上。

、重点措施

(一)夯实基础工作

1.健全鲫鱼养殖者名录和建立产地收购商名录。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乡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力量和群众监督作用,有条件的利用无人机、视频探头等现代化手段作为辅助,在鲫鱼投苗季进村入户全面摸清鲫鱼养殖者情况,在鲫鱼上市季摸清产地收购商情况,建立鲫鱼养殖者和产地收购商名录,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将鲫鱼养殖者名录统计表和产地收购商名录统计表逐级上报、审核后上传至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并及时动态更新。对照鲫鱼生产统计情况,核实鲫鱼养殖者名录,确保准确全面、应纳尽纳。

2.实行包保管理。对确定为高风险等级养殖模式的鲫鱼养殖者,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实施专人包保。包保人员要加强指导服务和对接联系,掌握鲫鱼养殖期间全过程用药情况、出塘时间,对接上市产品每批次速测,有问题及时报告。督促鲫鱼养殖企业配备质量安全技术人员。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鲫鱼养殖者质量安全共同责任制度。

3.风险等级信息公开。要以乡镇为单位,将鲫鱼养殖者名录公开信息在乡镇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的机构、村委会公告栏、产地收购点等显著位置公开。有条件的地方要在鲫鱼养殖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公开质量安全风险等级信息,包括养殖者信息、养殖品种、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包保责任人、内部质量安全技术人员等信息。

(二)强化宣传教育

4.形成鲫鱼治理声势。在鲫鱼养殖区、产地收购点加强宣讲,采取多种方式广而告之,让攻坚治理工作在鲫鱼养殖者、产地收购商、技术推广人员、兽药经营者等群体广泛知晓。要将《禁停用药物名录》《鲫鱼经常检出问题兽药清单》《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4年1、2号)》等明白纸,张贴到相关场所。

5.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开展兽药残留限量培训,养殖周期内对所有鲫鱼养殖、产地收购、兽药经营等相关主体至少培训一次,将不得使用禁停用药物、不得违规使用原料药、上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作为重要内容。

(三)狠抓上市把关

6.加强养殖期日常巡查。乡镇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的机构要建立巡查工作机制,在出塘前3周和上市期,做到每周对每个高风险等级的鲫鱼养殖者至少巡查一次,重点查看投入品购买凭证及使用记录、上市前批批速测情况、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等内容,提醒鲫鱼养殖者不得使用禁停用药物,不能滥用兽用抗菌药,督促落实兽药休药期要求,确保上市产品兽药残留不超标。

7.出塘上市每批速测。高风险等级的鲫鱼出塘前,由乡镇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的机构及时开展速测,既要检测禁停用药物,也要按照“用什么药检什么药”原则检测常规兽药残留,产品检测合格后才能出塘销售。督促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落实自检要求,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根据地方经验,在塘养殖期间提前开展速测,掌握养殖户用药情况,加强针对性监管。

8.督促产地收购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乡镇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的机构要督促指导产地收购商在收购鲫鱼时依法收取养殖者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并在销售时按规定开具自身的承诺达标合格证。产地收购商收购高风险等级的鲫鱼时,每批次均要收取其检测报告或速测凭证。

(四)严格执法检查和办案

9.加大月月抽检力度。配合省、市开展鲫鱼定量监测。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鲫鱼上市季,要增加高风险等级的鲫鱼抽检比例,将产地收购商纳入抽检范围,检测项目要覆盖问题突出的禁停用药物和常规兽药。

10.加强兽药经营门店管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鲫鱼养殖期,要加强对兽药经营门店的巡查指导。兽药经营者要落实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掌握常规兽药残留限量标准,指导购买者科学合理规范用药,提醒鲫鱼兽药残留符合国家限量标准。配合省厅开展鲫鱼养殖用兽药质量监督抽检,重点查处以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水质改良剂”“底质改良剂”“微生态制剂”“饲料添加剂”等名义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兽药逃避监管的违法行为。

11.强化执法办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强化检打联动,对使用禁停用药物行为绝不姑息、露头就打,充分运用行政拘留和刑事打击手段。结合养殖基地日常用药巡查情况,对发现的禁停用药物问题追根溯源,严厉打击经营禁停用药物违法行为。要提高常规兽药残留超标执法办案能力,已出塘的鲫鱼如常规兽药残留超标,要依法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用好鲫鱼执法查处典型案例,既要有禁停用药物案例,也要有常规兽药残留超标执法案例,将案例在鲫鱼养殖、产地收购、兽药经营等相关主体广泛宣传,强化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

(五)加快改造传统养殖方式

12.科学控制鲫鱼养殖密度。部省农业农村部门协同探索制定可以保障质量安全的鲫鱼养殖过程规范,明确养殖密度与水循环频次、残饵粪便处理能力适配度,推动养殖产区实现池塘改造、尾水治理、质量安全“三兼顾”,从源头上减少药物使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指导鲫鱼养殖者合理控制养殖密度。选树采用现代化绿色优质生产方式的养殖者,加大宣传力度。

13.加强政策引导。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在安排鲫鱼养殖相关项目时,要将药残合格率作为前置条件。实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的县应当将质量安全检测设施设备建设作为重要建设内容,依托项目提升鲫鱼质量安全水平


豇豆

豇豆是重要的菜篮子产品,与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近年,经过专项治理,豇豆农残监测合格率明显提升,但合格率仍不稳定,需下大力气攻坚治理,加快推动生产方式转型,力争从根本上解决豇豆农残容易超标的难题。具体治理方案如下。

一、重点药物

禁限用农药是克百威、乙酰甲胺磷、毒死蜱、氟虫腈、氧乐果、三唑磷、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灭多威等。

常规农药是灭蝇胺、倍硫磷、噻虫嗪、啶虫脒、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氯氟氰菊酯、阿维菌素、杀螟硫磷、氯虫苯甲酰胺等。

二、重点时间节点

6—9月份集中上市。

、种植模式和风险分级

(一)主要种植模式。豇豆主要有日光温室“防虫网+”绿色防控、露地“生物农药+”绿色防控等方式。其中传统露地栽培是重点治理的种植模式。

(二)确定种植模式风险等级。省农业农村厅根据近两年豇豆质量安全抽检反映出的禁限用农药检出和常规农药残留超标等情况,建立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机制,明确豇豆种植模式质量安全高风险等级、低风险等级划分原则(以下简称“高风险等级”“低风险等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明确的划分原则,对种植名录内的豇豆种植主体确定质量安全风险等级。

四、整治目标

禁限用农药使用问题基本杜绝2025年度合格率不低于2024年目标任务,每月合格率均在97%以上

、重点治理措施

(一)夯实基础工作

1.健全豇豆种植者名录和建立产地收购商名录。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乡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力量和群众监督作用,有条件的利用无人机、视频探头等现代化手段作为辅助,在豇豆种植季进村入户全面摸清豇豆种植者情况,在豇豆上市季摸清产地收购商情况,建立豇豆种植者和产地收购商名录,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将豇豆种植者名录统计表和产地收购商名录统计表逐级上报、审核后上传至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并及时动态更新。对照豇豆生产统计情况,核实豇豆种植者名录,确保准确全面、应纳尽纳。

2.实行包保管理。对确定为高风险等级种植模式的豇豆种植者,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实施专人包保。包保人员要加强指导服务和对接联系,掌握豇豆种植期间全过程用药情况、上市时间,对接上市产品每批次速测,有问题及时报告。督促豇豆种植企业配备质量安全技术人员。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豇豆种植者质量安全共同责任制度。

3.风险等级信息公开。要以乡镇为单位,将豇豆种植者名录公开信息在乡镇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的机构、村委会公告栏、产地收购点等显著位置公开。有条件的地方要在豇豆种植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公开质量安全风险等级信息,包括种植者信息、种植品种、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包保责任人、内部质量安全技术人员等信息。

(二)强化宣传教育

4.形成豇豆治理声势。在豇豆种植区、产地收购点加强宣讲,采取多种方式广而告之,让攻坚治理工作在豇豆种植者、产地收购商、技术推广人员、农药经营者等群体广泛知晓。将《禁限用农药名录》《豇豆经常检出问题农药清单》等明白纸,张贴到相关场所。

5.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开展农药残留限量培训,种植周期内对所有豇豆种植、产地收购、农药经营、社会化服务主体等相关主体至少培训一次,将不得使用禁限用农药上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作为重要内容。开展新农药、新技术、新模式等科学用药示范推广,指导农民选好药、用好药,因地因时落实好病虫防控措施,力求做到精准用药、合理用药、安全用药。

(三)狠抓上市把关

6.加强种植期日常巡查。乡镇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的机构要建立巡查工作机制,提醒豇豆种植者不得使用禁限用农药,在豇豆采收上市前2周和采收期,做到每周对每个高风险等级的豇豆种植者至少巡查一次,重点查看农药购买使用记录、上市前批批速测情况、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等内容,督促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确保上市产品农药残留不超标。

7.采收上市每批速测。乡镇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的机构要加强豇豆上市监管,对高风险等级的豇豆,每次豇豆采收上市前均要速测,既要检测禁限用农药,也要按照“用什么药检什么药”原则检测常规农药残留。督促种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落实自检要求,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8.督促产地收购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乡镇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的机构要督促指导产地收购商在收购豇豆时依法收取种植者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并在销售时按规定开具自身的承诺达标合格证。产地收购商收购高风险等级的豇豆时,每批次均要收取其检测报告或速测凭证

(四)严格执法检查和办案

9.加大月月抽检力度。配合省、市开展豇豆定量监测。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豇豆上市季,增加高风险等级的豇豆抽检比例,将产地收购商纳入抽检范围,检测项目要覆盖问题突出的禁限用农药和常规农药。

10.加强农药经营门店管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豇豆种植期,要加强对农药经营门店的巡查指导。农药经营者要落实限用农药销售时记录施用作物的法律要求,指导购买者科学合理规范用药,提醒豇豆农药残留符合国家限量标准。配合省厅开展豇豆种植用药质量抽检,重点查处假劣农药、隐性添加禁限用农药成分等情况。

11.强化执法办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强化检打联动,对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绝不姑息、露头就打充分运用行政拘留和刑事打击手段结合种植基地日常用药巡查情况,对发现的禁用农药问题追根溯源,严厉打击经营禁用农药违法行为。要提高常规农药残留超标执法办案能力,已采摘的豇豆如常规农药残留超标,要依法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用好豇豆执法查处典型案例,既要有禁限用农药案例,也要有常规农药残留超标执法案例,将案例在豇豆种植、产地收购、农药经营等相关主体广泛宣传,强化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

(五)加快改造传统种植方式

12.加快落实“新豇豆”种植要求。各地要围绕豇豆农药减药控残目标,加快转变生产方式。依托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种植大户,推行集中连片规模化种植,因地制宜采用“防虫网+”和“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措施,推广科学用药和绿色防控技术,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严防农残超标。

13.强化统一防治。树立“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理念,豇豆主产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大力培育社会化服务主体,不断提升防治服务水平。对高风险等级的豇豆种植者,加强社会化服务主体的专业化防治。

14.加强政策引导。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在安排相关扶持项目时,要将豇豆农药残留合格率作为前置条件,并将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加强质量安全控制等纳入项目必建内容,依托项目提升豇豆质量安全水平。


芹菜

芹菜是重要的菜篮子产品。近年来,芹菜中禁限用农药时有检出,是蔬菜产品中质量安全问题较为突出的品种之一,急需下大力气攻坚治理具体治理方案如下。

一、重点药物

禁限用农药是毒死蜱、氧乐果、甲拌磷、克百威、甲基异柳磷、三唑磷、氟虫腈等。

常规农药是阿维菌素、辛硫磷、氯氟氰菊酯、百菌清、甲萘威、噻虫嗪苯醚甲环唑、啶虫脒等。

、重点时间节点

以秋冬茬、冬春茬为主,上市期为10月份至次年5月份。

、种植模式和风险分级

(一)主要种植模式。芹菜主要有露地栽培和设施栽培,均是重点治理的种植模式。

(二)确定种植模式风险等级。省农业农村厅根据近两年芹菜质量安全抽检反映出的禁限用农药检出和常规农药残留超标等情况,建立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机制,明确芹菜种植模式质量安全高风险等级、低风险等级划分原则(以下简称“高风险等级”“低风险等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明确的划分原则,对种植名录内的芹菜种植主体确定质量安全风险等级。

、整治目标

禁限用农药使用问题基本杜绝,每月合格率均在95%以上。

、重点治理措施

(一)夯实基础工作

1.健全芹菜种植者名录和建立产地收购商名录。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乡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力量和群众监督作用,有条件的利用无人机、视频探头等现代化手段作为辅助,在芹菜种植季进村入户全面摸清芹菜种植者情况,在芹菜上市季摸清产地收购商情况,建立芹菜种植者和产地收购商名录,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将芹菜种植者名录统计表和产地收购商名录统计表逐级上报、审核后上传至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并及时动态更新。对照芹菜生产统计情况,核实芹菜种植者名录,确保准确全面、应纳尽纳。

2.实行包保管理。对确定为高风险等级种植模式的芹菜种植者,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实施专人包保。包保人员要加强指导服务和对接联系,掌握芹菜种植期间全过程用药情况、上市时间,对接上市产品每批次速测,有问题及时报告。督促芹菜种植企业配备质量安全技术人员。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芹菜种植者质量安全共同责任制度。

3.风险等级信息公开。要以乡镇为单位,将芹菜种植者名录公开信息在乡镇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的机构、村委会公告栏、产地收购点等显著位置公开。有条件的地方要在芹菜种植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公开质量安全风险等级信息包括种植者信息、种植品种、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包保责任人、内部质量安全技术人员等信息

(二)强化宣传教育

4.形成芹菜治理声势。在芹菜种植区、产地收购点加强宣讲,采取多种方式广而告之,让攻坚治理工作在芹菜种植者、产地收购商、技术推广人员、农药经营者等群体广泛知晓。要将《禁限用农药名录》《芹菜经常检出问题农药清单》等明白纸,张贴到相关场所。

5.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开展农药残留限量培训,种植周期内对所有芹菜种植、产地收购、农药经营、社会化服务主体等相关主体至少培训一次,将不得使用禁限用农药上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作为重要内容。开展新农药、新技术、新模式等科学用药示范推广,指导农民选好药、用好药,因地因时落实好病虫防控措施,力求做到精准用药、合理用药、安全用药。

(三)狠抓上市把关

6.加强种植期日常巡查。乡镇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的机构要建立巡查工作机制,提醒芹菜种植者不得使用禁限用农药,在芹菜采收上市前2周和采收期,做到每周对每个高风险等级的芹菜种植者至少巡查一次,重点查看农药购买使用记录、上市前批批速测情况、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等内容,督促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确保上市产品农药残留不超标。

7.采收上市每批速测。乡镇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的机构要加强芹菜上市监管,对高风险等级的芹菜,每次芹菜采收上市前均要速测,既要检测禁限用农药,也要按照“用什么药检什么药”原则检测常规农药残留。督促种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落实自检要求,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8.督促产地收购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乡镇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的机构要督促指导产地收购商在收购芹菜时依法收取种植者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并在销售时按规定开具自身的承诺达标合格证。产地收购商收购高风险等级的芹菜时,每批次均要收取其检测报告或速测凭证

(四)严格执法检查和办案

9.开展月月监督抽查配合省、市开展监督抽查,重点检查禁限用农药,上市季加测常规农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芹菜种植过程中禁限用农药的监督抽查,增加高风险等级的芹菜抽检比例,将产地收购商纳入抽检范围,检测项目要覆盖问题突出的禁限用农药和常规农药。

10.加强农药经营门店管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芹菜种植期,要加强对农药经营门店的巡查指导。农药经营者要落实限用农药销售时记录施用作物的法律要求,指导购买者科学合理规范用药,提醒芹菜农药残留符合国家限量标准。配合省厅开展芹菜种植用药质量抽检,重点查处假劣农药、隐性添加禁限用农药成分等情况。

11.强化执法办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检打联动,对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绝不姑息、露头就打充分运用行政拘留和刑事打击手段。结合种植基地日常用药巡查情况,对发现的禁用农药问题追根溯源,严厉打击经营禁用农药违法行为。要提高常规农药残留超标执法办案能力,已采摘的芹菜如常规农药残留超标,要依法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用好芹菜执法查处典型案例,既要有禁限用农药案例,也要有常规农药残留超标执法案例,将案例在芹菜种植、产地收购、农药经营等相关主体广泛宣传,强化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

(五)加快改造传统种植方式

12.推广绿色防控技术。针对不同栽培方式和病虫发生危害特点,因地制宜筛选出务实管用、经济可行的绿色防控关键技术,并集成配套形成技术模式。推行芹菜轮作种植,大棚种植要推广应用高温闷棚和土壤微生物调控等技术,露天种植要推广应用覆膜种植技术。选树采用现代化绿色优质生产方式的种植者,加大宣传力度。

13.强化统一防治。树立“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理念,芹菜主产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大力培育社会化服务主体,不断提升防治服务水平。对高风险等级的芹菜种植者,加强社会化服务主体的专业化防治。

14.加强政策引导。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在安排相关扶持项目时,要将芹菜农药残留合格率作为前置条件,并将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加强质量安全控制等纳入项目必建内容,依托项目提升芹菜质量安全水平。


大葱

大葱是重要的菜篮子产品。近年来,大葱中禁限用农药时有检出,是蔬菜产品中质量安全问题较为突出的品种之一,急需下大力气攻坚治理具体治理方案如下。

一、重点药物

禁限用农药是毒死蜱、水胺硫磷、克百威、乐果等。

常规农药是噻虫嗪、吡虫啉、啶虫脒、二嗪磷、氯氰菊酯、阿维菌素、腐霉利、高效氯氟氰菊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等。

、重点时间节点

、夏茬为主,上市期为10月份至次年5月份。

、种植模式和风险分级

(一)主要种植模式。大葱主要是露地栽培,目前有一些地区开始小拱棚栽培,均是重点治理的种植模式。

(二)确定种植模式风险等级。省农业农村厅根据近两年大葱质量安全抽检反映出的禁限用农药检出和常规农药残留超标等情况,建立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机制,明确大葱种植模式质量安全高风险等级、低风险等级划分原则(以下简称“高风险等级”“低风险等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明确的划分原则,对种植名录内的大葱种植主体确定质量安全风险等级。

、整治目标

禁限用农药使用问题基本杜绝,每月合格率均在97%以上。

、重点治理措施

(一)夯实基础工作

1.健全大葱种植者名录和建立产地收购商名录。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乡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力量和群众监督作用,有条件的利用无人机、视频探头等现代化手段作为辅助,在大葱种植季进村入户全面摸清大葱种植者情况,在大葱上市季摸清产地收购商情况,建立大葱种植者和产地收购商名录,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将大葱种植者名录统计表和产地收购商名录统计表逐级上报、审核后上传至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并及时动态更新。对照大葱生产统计情况,核实大葱种植者名录,确保准确全面、应纳尽纳。

2.实行包保管理。对确定为高风险等级种植模式的大葱种植者,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实施专人包保。包保人员要加强指导服务和对接联系,掌握大葱种植期间全过程用药情况、上市时间,对接上市产品每批次速测,有问题及时报告。督促大葱种植企业配备质量安全技术人员。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大葱种植者质量安全共同责任制度。

3.风险等级信息公开。要以乡镇为单位,将大葱种植者名录公开信息在乡镇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的机构、村委会公告栏、产地收购点等显著位置公开。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大葱种植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公开质量安全风险等级信息包括种植者信息、种植品种、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包保责任人、内部质量安全技术人员等信息

(二)强化宣传教育

4.形成大葱治理声势。大葱种植区、产地收购点加强宣讲,采取多种方式广而告之,让攻坚治理工作在大葱种植者、产地收购商、技术推广人员、农药经营者等群体广泛知晓。要将《禁限用农药名录》《大葱经常检出问题农药清单》等明白纸,张贴到相关场所。

5.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开展农药残留限量培训,种植周期内对所有大葱种植、产地收购、农药经营、社会化服务主体等相关主体至少培训一次,将不得使用禁限用农药上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作为重要内容。开展新农药、新技术、新模式等科学用药示范推广,指导农民选好药、用好药,因地因时落实好病虫防控措施,力求做到精准用药、合理用药、安全用药。

(三)狠抓上市把关

6.加强种植期日常巡查。乡镇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的机构要建立巡查工作机制,提醒大葱种植者不得使用禁限用农药,在大葱采收上市前2周和采收期,做到每周对每个高风险等级的大葱种植者至少巡查一次,重点查看农药购买使用记录、上市前批批速测情况、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等内容,督促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确保上市产品农药残留不超标。

7.采收上市每批速测。乡镇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的机构要加强大葱上市监管,对高风险等级的大葱,每次采收上市前均要速测,既要检测禁限用农药,也要按照“用什么药检什么药”原则检测常规农药残留。督促种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落实自检要求,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8.督促产地收购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乡镇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的机构要督促指导产地收购商在收购大葱时依法收取种植者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并在销售时按规定开具自身的承诺达标合格证。产地收购商收购高风险等级的大葱时,每批次均要收取其检测报告或速测凭证

(四)严格执法检查和办案

9.开展月月监督抽查。配合省、市开展监督抽查,重点检查禁限用农药,上市季加测常规农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大葱种植过程中禁限用农药的监督抽查,增加高风险等级的大葱抽检比例,将产地收购商纳入抽检范围,检测项目要覆盖问题突出的禁限用农药和常规农药。

10.加强农药经营门店管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大葱种植期,要加强对农药经营门店的巡查指导。农药经营者要落实限用农药销售时记录施用作物的法律要求,指导购买者科学合理规范用药,提醒大葱农药残留符合国家限量标准。配合省厅开展大葱种植用药质量抽检,重点查处假劣农药、隐性添加禁限用农药成分等情况。

11.强化执法办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检打联动,对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绝不姑息、露头就打充分运用行政拘留和刑事打击手段。结合种植基地日常用药巡查情况,对发现的禁用农药问题追根溯源,严厉打击经营禁用农药违法行为。要提高常规农药残留超标执法办案能力,已收获大葱如常规农药残留超标,要依法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用好执法查处典型案例,既要有禁限用农药执法案例,也要有常规农药残留超标执法案例,将案例在大葱种植、产地收购、农药经营等相关主体广泛宣传,强化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

(五)加快改造传统种植方式

12.推广绿色防控技术。针对不同栽培方式和病虫发生危害特点,因地制宜筛选出务实管用、经济可行的绿色防控关键技术,并集成配套形成技术模式。选择抗病虫品种,推行大葱轮作种植,及时清除田间及周边杂草,应用物理除虫、生物药剂防治等种植技术。选树采用现代化绿色优质生产方式的种植者,加大宣传力度。

13.强化统一防治。树立“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理念,大葱主产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大力培育社会化服务主体,不断提升防治服务水平。对高风险等级的大葱种植者,加强社会化服务主体的专业化防治。

14.加强政策引导。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在安排相关扶持项目时,要将大葱农药残留合格率作为前置条件,并将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加强质量安全控制等纳入项目必建内容,依托项目提升大葱质量安全水平

辣椒

辣椒种植历史悠久,是重要的菜篮子产品。近年来,辣椒中禁限用农药时有检出,是蔬菜产品中质量安全问题较为突出的品种之一,急需下大力气攻坚治理具体治理方案如下。

一、重点药物

禁限用农药是毒死蜱、三唑磷、氟虫腈等。

常规农药是噻虫嗪、氯氰菊酯、马拉硫磷、敌敌畏、苯醚甲环唑、吡虫啉、啶虫脒、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等。

、重点时间节点

设施辣椒以早春茬、秋冬茬、越冬一大茬模式为主,上市期为10月份至次年6月份,露地以夏秋地膜及洋葱/大蒜-辣椒间作模式为主,上市期7—10月份。

、种植模式和风险分级

(一)主要种植模式。辣椒主要有露地栽培和设施栽培,均是重点治理的种植模式。

(二)确定种植模式风险等级。省农业农村厅根据近两年辣椒质量安全抽检反映出的禁限用农药检出和常规农药残留超标等情况,建立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机制,明确辣椒种植模式质量安全高风险等级、低风险等级划分原则(以下简称“高风险等级”“低风险等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明确的划分原则,对种植名录内的辣椒种植主体确定质量安全风险等级。

四、整治目标

禁限用农药使用问题基本杜绝,每月合格率均在95%以上。

、重点治理措施

(一)夯实基础工作

1.健全辣椒种植者名录和建立产地收购商名录。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乡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力量和群众监督作用,有条件的利用无人机、视频探头等现代化手段作为辅助,在辣椒种植季进村入户全面摸清辣椒种植者情况,在辣椒上市季摸清产地收购商情况,建立辣椒种植者和产地收购商名录,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将辣椒种植者名录统计表和产地收购商名录统计表逐级上报、审核后上传至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并及时动态更新。对照辣椒生产统计情况,核实辣椒种植者名录,确保准确全面、应纳尽纳。

2.实行包保管理。对确定为高风险等级种植模式的辣椒种植者,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实施专人包保。包保人员要加强指导服务和对接联系,掌握辣椒种植期间全过程用药情况、上市时间,对接上市产品每批次速测,有问题及时报告。督促辣椒种植企业配备质量安全技术人员。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辣椒种植者质量安全共同责任制度。

3.风险等级信息公开。要以乡镇为单位,将辣椒种植者名录公开信息在乡镇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的机构、村委会公告栏、产地收购点等显著位置公开。有条件的地方要在辣椒种植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公开质量安全风险等级信息包括种植者信息、种植品种、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包保责任人、内部质量安全技术人员等信息

(二)强化宣传教育

4.形成辣椒治理声势。辣椒种植区、产地收购点加强宣讲,采取多种方式广而告之,让攻坚治理工作在辣椒种植者、产地收购商、技术推广人员、农药经营者等群体广泛知晓。要将《禁限用农药名录》《辣椒经常检出问题农药清单》等明白纸,张贴到相关场所。

5.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开展农药残留限量培训,种植周期内对所有辣椒种植、产地收购、农药经营、社会化服务主体等相关主体至少培训一次,将不得使用禁限用农药上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作为重要内容。开展新农药、新技术、新模式等科学用药示范推广,指导农民选好药、用好药,因地因时落实好病虫防控措施,力求做到精准用药、合理用药、安全用药。

(三)狠抓上市把关

6.加强种植期日常巡查。乡镇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的机构要建立巡查工作机制,提醒辣椒种植者不得使用禁限用农药,在辣椒采收上市前2周和采收期,做到每周对每个高风险等级的辣椒种植者至少巡查一次,重点查看农药购买使用记录、上市前批批速测情况、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等内容,督促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确保上市产品农药残留不超标。

7.采收上市每批速测。乡镇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的机构要加强辣椒上市监管,对高风险等级的辣椒,每次辣椒采收上市前均要速测,既要检测禁限用农药,也要按照“用什么药检什么药”原则检测常规农药残留。督促种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落实自检要求,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8.督促产地收购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乡镇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的机构要督促指导产地收购商在收购辣椒时依法收取种植者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并在销售时按规定开具自身的承诺达标合格证。产地收购商收购高风险等级的辣椒时,每批次均要收取其检测报告或速测凭证

(四)严格执法检查和办案

9.开展月月监督抽查。配合省、市开展监督抽查,重点检查禁限用农药,上市季加测常规农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辣椒种植过程中禁限用农药的监督抽查,增加高风险等级的辣椒抽检比例,将产地收购商纳入抽检范围,检测项目要覆盖问题突出的禁限用农药和常规农药。

10.加强农药经营门店管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辣椒种植期,要加强对农药经营门店的巡查指导。农药经营者要落实限用农药销售时记录施用作物的法律要求,指导购买者科学合理规范用药,提醒辣椒农药残留符合国家限量标准。配合省厅开展辣椒种植用药质量抽检,重点查处假劣农药、隐性添加禁限用农药成分等情况。

11.强化执法办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检打联动,对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绝不姑息、露头就打充分运用行政拘留和刑事打击手段。结合种植基地日常用药巡查情况,对发现的禁用农药问题追根溯源,严厉打击经营禁用农药违法行为。要提高常规农药残留超标执法办案能力,已采摘的辣椒如常规农药残留超标,要依法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用好辣椒执法查处典型案例,既要有禁限用农药案例,也要有常规农药残留超标执法案例,将案例在辣椒种植、产地收购、农药经营等相关主体广泛宣传,强化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

(五)加快改造传统种植方式

12.推广绿色防控技术。针对不同栽培方式和病虫发生危害特点,因地制宜筛选出务实管用、经济可行的绿色防控关键技术,并集成配套形成技术模式。推行辣椒轮作种植,选用抗病品种,棚室种植要推广应用高温闷棚技术,露地种植要推广应用覆膜种植技术,示范推广利用微生物菌剂防治土传病害、杀虫灯防虫、生物制剂防治病虫害等辣椒绿色防控技术。选树采用现代化绿色优质生产方式的种植者,加大宣传力度。

13.强化统一防治。树立“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理念,辣椒主产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大力培育社会化服务主体,不断提升防治服务水平。对高风险等级的辣椒种植者,加强社会化服务主体的专业化防治。

14.加强政策引导。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在安排相关扶持项目时,要将辣椒农药残留合格率作为前置条件,并将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加强质量安全控制等纳入项目必建内容,依托项目提升辣椒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