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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沧州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2020年沧州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沧州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查看。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沧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317-217666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及时宣传国家和省农业农村相关政策,规范发布全市农业农村工作信息,全面加强政策解读,突出信息公开重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农业农村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公开要求。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沧州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协调小组,由副局长白洪波任组长,办公室主任刘彬任副组长,协调小组负责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抓好重点工作的落实。明确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我局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全面搜集各方面信息,严格按要求做好公开信息的编辑工作,尽力做到第一时间公开新内容,有效保证我局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截至12月31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条,发布各类文件14个,政策解读7个,公开人大、政协建议提案41件,其他信息37条。

(三)强化重点领域,加强热点追踪。一年来,我局对食品药品安全、产业扶贫、农业科技、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公开,不断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其中公开《沧州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沧州市农业结构调整行动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沧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依法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沧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详述惠农政策,保证群众知情权;公开《沧州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21个农业创新驿站助力新品技术推广》等文件,透明化工作成绩,保障工作有实效;公开《沧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沧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发布农产品安全工作措施,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745.022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人员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公开的方式还比较少,公开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和群众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了解农业农村工作的作用发挥还不到位。

改进措施:今后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办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形式,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在抓好固定性内容、常规性工作信息公开的同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的联动,丰富公开形式,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适时组织专题教育和经验交流,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主动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农村改革、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具购置补贴等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和宣传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