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2024年沧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4-12-11   来源:

2024年,全市农业农村部门执法机构围绕“执法为民,护航三农”的宗旨,大力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为发挥执法办案震慑警示教育作用,现将2024年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公示如下:

河间市农业农村局查处张某某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案

2023年10月,沧州市与河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联合到该市某养殖有限公司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兽药房内有人用药和假兽药。河间市农业农村局当日立案调查。经查,张某某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行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2024年1月,河间市农业农村局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警示广大畜禽养殖者,兽药的使用应当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安全使用规定。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