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围绕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增强法治意识,坚持法治引领,推进依法行政,为加快现代化农业强市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主动学法,全面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互促共进。
(一)强化高位推动,压实主体责任。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构建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科室牵头抓、业务科室配合抓”的立体化责任体系。研究制定了《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大目标”细化为各科室、各单位的“小任务”,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真正实现了法治建设与农业农村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强化理论武装,增强法治意识。研究制定了《2025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涉农法律法规列为必修课。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聚焦“十二个坚持”的核心要义,逐章逐节学、联系实际悟,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通过系统化的学习,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显著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
(三)强化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在执法中普法、在服务中普法,将法治宣传贯穿于农业农村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利用“民法典宣传月”“宪法进农村”“农民丰收节”等重要节点,通过悬挂标语横幅、印发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传统形式,向群众普及涉农法律法规。2025年,全市共发放普法宣传材料1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数千人次。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和心贴心的服务,不仅向群众普及了法律知识,更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自觉用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坚持制度先行,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公开透明运行。
(一)严格依法决策,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于涉及重大项目审批、大额资金使用、重大政策调整等事项,一律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坚决杜绝“一言堂”和“暗箱操作”。同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性审查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从源头上防范了法律风险和社会风险。
(二)加强文件管理,严守法治底线。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组织开展了涉及民营经济促进法、民族工作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不符合上位法律规定、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文件进行了及时修改或废止,确保了各项政策举措的合法合规。落实机关法律顾问制度,组织法律顾问对我局涉法文件、合同、行政处罚案件研究办理等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全局具体法律事务的合法合规。
(三)主动接受监督,凝聚社会共治合力。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2025年,共承办市级人大建议12件、市级政协提案55件。在办理过程中,坚持“办前沟通、办中协商、办后回访”的工作机制,深入了解代表委员的诉求,确保办理工作高质量完成。2025年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率达到了100%,充分展现了法治政府的开放与担当。
三、严格执法,优化农业领域市场环境
聚焦主责主业,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规范农业领域市场秩序。
(一)推行清单管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制定了沧州市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执法依据、对象、频次,实现了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运行透明、监管到位,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有章可循,让执法人员执法有据可依。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违规异地执法、驱利性执法以及“四乱”等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落实规范涉企执法检查9项工作机制,建立了涉企行政检查台账,全面应用“扫码入企”APP,实现了行政检查全流程留痕、全链条监管,有效杜绝了重复检查、随意检查、超范围检查等问题,切实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了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锻造执法铁军,提升队伍专业素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新増执法人员28人、监督人员3人,考试通过率100%。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大练兵”活动,制定了2025年业务培训计划,通过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举办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2期、渔政执法业务培训2期,邀请法律专家和业务骨干进行授课,重点提升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询问调查、证据固定等方面的实战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三)严守安全底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紧盯春耕、三夏、三秋等关键节点,重点围绕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畜禽屠宰、动物卫生监督、农业机械等领域,开展了系列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办各类农业行政执法案件168件,有力净化了农资市场,从源头上保障了“舌尖上的安全”。组织开展了伏季休渔执法等系列行动,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472人次,海上巡航9100余海里,陆上巡查20100余公里,查办渔业行政处罚案件106起,罚款655.5万元。重点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62艘,查获涉渔快艇23艘,拆除、没收非法网具1440余套,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渔业违法行为,保障了辖区渔业安全生产秩序的平稳有序。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倒逼规范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常态化的监督机制。组织市、县农业农村执法部门对2023年以来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开展了全面评查,以案卷质量倒逼执法规范化。公开了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综合运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等方式,对执法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督。对于发现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和问责,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尽管我局在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部分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加强。二是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农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还不深入。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迈向更高水平的关键之年。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补短板、强弱项、创特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研讨,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的理念。通过组织开展典型案例研讨、举办模拟执法演练等形式,让执法人员在实战中磨砺本领,提升依法办案的实战能力。
(二)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拓展“互联网+普法”阵地,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优势,实现指尖上的法律服务。实施精准分类普法,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开展定制化宣传。建立典型案例发布机制,定期曝光农业农村领域的违法案例,增强普法的震慑力和说服力。
(三)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把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坚决杜绝随意执法、趋利性执法等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沧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