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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沧州市无害化处理场所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6-05-06   来源:

为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按照《2026年沧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组织开展2026年沧州市无害化处理场所部门联合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6年5月6日至6月30日。

二、联合部门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参与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三、抽查事项内容

本次抽查依照《沧州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如下抽查事项实施联合检查:

1、市农业农村局:无害化处理场所的监督检查。

2、市市场监管局:公示信息检查。

、抽查对象范围、比例和信用风险等级

   (一)抽查对象范围

沧州市辖区内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

(二)抽取比例

抽查比例不低于3%。

(三)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抽查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抽查。

五、抽查工作流程

(一)联合抽查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派发至各监管部门。

(二)各监管部门通过“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由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在“平台”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抽查结果。

各监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确保后续监管到位。

六、工作要求

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工作,形成执法合力。特别是对认领、匹配人员等重要环节,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两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人员(双随机联络员)要加强工作指导,协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联合抽查平稳、有序,取得实效。相关业务科室要结合职责,强化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积极指导、解答在抽查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防止抽查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确保执法人员履职尽责,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